|
|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文明播报 >正文 |
基层执法显温度 民生服务再升级 |
时间: 2025-03-26 09:37:14 来源: 县市场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基层执法效能与民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慈市场监管所近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专题培训,推动柔性执法理念在基层实践中落地生根,助力小微企业纾困与市场环境优化。 培训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为核心,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等文件,重点解读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不罚等情形。围绕民生领域的常见违法行为展开,如食品、计量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在食品领域,对于一些小超市因疏忽导致食品标签不规范、少量食品临近保质期未及时处理等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行为,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在计量方面,若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初次违法及时补检合格的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免于行政处罚。其他如经营者不标明价格、电子商务经营者未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等初次违法的轻微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及时改正后均可依法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为了确保学习效果,该所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通过对以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盘,执法人员们更加直观地理解了在不同情况下如何准确适用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规定。 培训中该所负责人表示,推行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规定,并非放松监管,而是要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一方面,对于一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可能只是由于一时疏忽或对法规不熟悉导致,如果直接给予严厉处罚,可能会对其经营造成较大冲击,甚至影响到经营者的生计。通过柔性执法,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既能规范经营行为,又能保障民生就业。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不能放松。在作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决定的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教育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并享受到安全、放心的商品和服务。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好尺度,既不能对违法行为姑息纵容,也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式执法。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做到过罚相当,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随着此次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慈市场监管所将在民生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执法方式,守护百姓的“菜篮子”“药罐子”,为保障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县市场监管局 徐竹林)
编辑:沈芳 初审:帅文英 终审:方志斌
|
关于我们 | 律师申明 | 联系我们 | 投稿邮箱 | 加入收藏 |
主办:望江县委宣传部 望江县文明办 |
技术支持:中安在线 |
皖ICP备11009545号-2 皖公网安备34082702340966号 |